我可以很自豪的说自己是人类心中的大红人,人们会不分昼夜的到九重云霄来探望我,甚至为了抢到一个好位置而相互殴斗;每个见到我的人类都会主动用手中的武器和我打招呼;当人们见到我以后,不出2秒,我一定会被人类染成红色。既然人类认为我是大红人,那么我就红到底!披上猩红的披风,拿起因杀戮而变红的利刃,对抗人类的入侵!
虽然我经过几千年的修炼,现在可以说是实力脱俗,但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出名的人,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挺好吗?每天早上起来从通天塔一层跑到九层,这样反复几个来回的晨跑作为一天的开始是多么的健康有益啊!回想起原来可以骑着我的座骑与兽骑统领比赛跑,和我那些可爱的烈焰使比飞标,大家是多么的开心啊!以前可以自己一个人在摘星台看着塔下的风光,偶尔也童心未泯的玩玩蹦极跳,又是多么的逍遥啊!
我说有自己一席之地恐怕大家没意见吧?其实有什么三大不三大的呢?我和禁地魔王,魔城城主那可都是八拜之交,不分彼此的!哪像你们人类啊,为了点名誉自相残杀并没有召集部下对抗你们,都是自己一个人血战沙场。但是人类不懂,更有很多卑鄙的人在打败我以后气愤的说“居然没有好装备给我们”,难道在面对无耻人类的入侵,面对你们的侮辱以后,还要将自己的收藏拿出来吗